總務處期末、寒期工作安排
一、1月5日,擬定下學期代收費標準及繳費辦法,擬定《致學生家長的一封信》。
二、1月9日,總結本學期工作。
三、1月4、9日,各處室財產核驗;1月9日,就業(yè)班級財產驗收,學生伙食費清算;1月16日,升學班級財產驗收,學生伙食費清算。
四、1月15日前,普車采購(政府招標),財會實訓室裝備采購(政府招標)。
五、1月16日前,學校后勤保衛(wèi)(校警、門衛(wèi)、生活指導)人員招聘(政府招標)。
六、1月16日,清理代收費帳。
七、1月17前,統(tǒng)計各處維修項目;1月20日起,寒假期間維修。
八、1月17日前,清理收取新華校務有限公司、食堂應繳水電費,收繳校外住戶水費。
九、1月18日,伙食費清帳,召開食堂與食品工作總結會。
十、1月19日,落實保潔、花木草坪維護承包情況。
十一、寒假期間:1、校舍安全巡查;2、開學準備——物品采購、提前開學后勤服務;3、教學設施維修;4、普車安裝、財會實訓室裝備。